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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级职称评审条件分析

2016-1-9 11:43:46      点击:
㈠教育方面
     1.学生教育管理。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,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,进行思想道德教育,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、辅导员工作经验,并较好地完成任务,且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验至少在校内得到认可或推广。
     2.所带班级(团队)形成良好风气。学生在德、智、体等方面得到良好发展;学生的思想素质有明显提高。学生犯罪率为零;班级、教师或学生获校级及以上表彰(奖励)。
㈡教学方面
1.任教经历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:
⑴从教以来,在县级以下乡镇中学、中心校学校任教2年及以上;
⑵从教以来,在村小任教1年及以上;
⑶从教以来,在县城学校支教1年及以上;
⑷任现职以来参加贫困边远山区送教活动或统筹城乡教育“一帮一”对口帮扶送教活动2次及以上。
2.学科专业知识。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,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、教材、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。
3.课堂教学
⑴教学经验比较丰富,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,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,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,教学效果良好。
⑵贯彻新课改理念;教学设计合理;教学方法恰当;学生积极性高;课堂驾驭能力强;使用普通话教学;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教学。
⑶课堂教学考核良好,在优质课(公开课、观摩课等)竞赛中获区县级奖项者优先,或承担区县级公开课、观摩课、示范课者优先。
4.命题与监测。具有对本学科各种层次的测试题目的命制、评价和分析的能力,能够承担校级试题命制任务,较好地完成各级学业成绩检测的监测评价工作。
5.教研进修交流。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数量;独立开展或组织校级教研活动,并取得一定的成绩;参加学校组织的进修和交流活动,并取得一定成效。
6.教学效果。所教班级学风好,学生学习兴趣浓,学习能力强;得到师生普遍认可和欢迎;学生综合素质高;学业成绩合格率、优秀率居年级前茅。学校骨干(优秀)教师、学科带头人优先。指导学生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奖项者优先。
㈢科研方面
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,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,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。
1.重点校(示范校)教师及教研员
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⑴参加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、市级教研部门、市一级学会(含专业委员会)组织的学术交流或获得三等奖的论文2篇;
⑵参加国家教研部门、全国一级学会(含专业委员会)组织进行的学术交流或获得三等奖的论文2篇;
⑶在有关内刊上发表论文2篇;
⑷参编论著教材1万字;
⑸参研市级课题1项或区县级课题2项。